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
邗江区环保局服务承诺

1、坚持依法办事,秉公执法、规范运作、文明礼貌。

2、实行首问负责制。做到来有问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使来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去。

3、在公务过程中,廉洁奉公。不以权谋私,不玩忽职守,不徇私舞弊,不吃拿卡要,严格遵守上级有关廉洁规定。

4、实行责任追究制。违反上述承诺,责成违诺者向当事人赔礼道歉,赔偿当事人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视情节轻重,给予警示谈话,书面检讨,通报批评,党纪政纪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发布时间:2005-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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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扬州市邗江区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