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
扬州市邗江区环保局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和医疗废物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一)申请人提供材料: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人员构成及证明材料;
4、管理制度及台帐记录样式;
5、项目设计、建设的有关材料,包括工程竣工及环保“三同时”验收材料;
6、危险废物经营安全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7、提交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过程项目环境管理批复(验收)证明(在用设施同时提交环保监测报告);
8、有关危险废物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备、设施的情况说明材料;
9、特殊需要提交的材料另行告知。
(二)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三)咨询电话:87896760
(四)投诉电话:87893261  87871935

            

[发布时间:200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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