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
扬州市邗江区环保局危险废物转移许可备办事指南
(一)申请人提供材料:
1、经批准的危险废物转移计划;
2、接受危险废物单位持有的经营许可证;
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4、特殊需要提交的材料,另行告知。
(二)办理时限:
3个工作日
(三)咨询电话:
87896760
(四)投诉电话:
87893261 87871935
[发布时间:200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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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扬州市邗江区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