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
构建绿色信访通道 全面落实新条例
    为了贯彻落实好《信访条例》,更好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环境利益,我局对原有的信访处理机构进行了更新改制,进一步细化新条例中的“属地管理”制度,使办理信访窗口更加前移,提高信访办案能力。我局将原有的信访办公室,现按行政区域划分至一个综合业务室和两个监察所。综合业务室负责对外信访接待登记,按属地转至监察所或业务室直接办理。通过这次体制改革,提升了信访办理密集程度,有效地提高了结案率。到今年6月底,我局共受理信访300多件次,结案率达100%。
[发布时间:2006-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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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扬州市邗江区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