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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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主要领导:

    陈德同志: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纪,主持局全面工作。  

    徐春培同志: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生病休息期间,暂不分工,待身体康复后年内协助分工环境管理科、自然生态保护科。
 
    潘国奇同志: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支部副书纪,负责局纪检监察、党支部和老干部工作,分管自然生态保护科。

    焦宜明同志: 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负责环境监察、环境信访和环保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分管法制宣传科,环境监察大队。

    李  萍: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负责环境规划、环境计划、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行政服务中心环保窗口和环评工作,分管综合计划科、环境监测站、环境科学研究所。 

    陈明勇同志: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负责环境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环境信息中心工作,分管办公室、环境管理科、环境信息中心。

 

机构设置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拟订局机关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及规章制度并督促实施;管理污染防治基金、排污费、环保事业经费;负责机关文电处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保密、政务信息、财务管理以及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等后勤保障工作;负责拟制、分解下达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年度工作目标。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和职称管理工作,以及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职工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 联系电话:87883594

 

  2、综合计划股(环境信息中心)

  编制区环境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计划;负责全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审查新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和区域开发建设项目(包括工业和非工业项目)的立项,审批限额以内的建设项目和区域开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组织推行"三同时"制度,负责对区级审批建设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核准验收;协助区环境监察部门处理开发建设项目环境污染方面的纠纷。负责邗江区环境信息工作。联系电话:87892501

 

  3、环境管理股

  负责全区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污染物总量控制、污染源限期治理、排放污染物许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等环境管理制度;负责烟控区和噪声达标区建设;参与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口材料的审批、审核和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区长环境保护目标责任状和区政府下达的年度环境保护目标;负责水、气、声、固体废物、放射性和有毒有害化学品等污染源的监督管理。

  组织环保科研及环保实用技术的推广;负责环境管理体系和环境标准工作,推广清洁生产工艺和IS014000;归口管理全区环保产业和环保产品;负责环保科技信息工作。 联系电话:87886856

 

  4、自然生态保护股

  组织拟订和监督实施自然生态保护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小城镇、生态村、生态镇、农村环境与经济协调发展示范区的建设;监督自然资源开发活动中的环境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破坏恢复整治、湿地环境保护工作;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负责农村与小城镇生态环境保护;组织全区生态示范区建设和生态农业建设;组织推广生态住宅和生态农业成果。联系电话:87886856

 

  5、法制宣传股

  组织全区重大环境问题研究;组织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负责局行政处罚复核小组的日常工作,组织审核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规范、监督依法行政工作,组织开展对各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

  负责全区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规划与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负责全区重大环保新闻的发布工作;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公众参与的激励机制;会同教育部门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环境渗透教育、环保专业知识教育和绿色学校的创建;组织环保先进企业,先进个人的评选、复查、考核。联系电话:8788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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